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zhōng】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lǐ】办法》,现予发布,自2007 年8 月1 日起施行。
人民银行行长: 周小川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
保监会主席: 吴定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颁布日期:2024-12-18
实施日期: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