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16〕26号公布,根据12-2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gào】〔2022〕43号《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qī】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根据证监会【huì】、财政部新修订的《期货交易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jiù】期货交易者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保障基金)缴纳比例事宜规定如下:
一、期货交易所按其向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的比例缴纳保障基金。
二、期货公司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中按照代理交易额的亿分之五至十的比例缴纳保障基金。
上述缴纳比例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http://www.cfachina.org//governmentrules/departmentregulations/202208/t20220817_29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