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2011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2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SC2011合约临近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为:
上能发〔2020〕163号
各有关单位:
SC201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12-22(周五),交割期为12-22(周一)至6日(周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12-22(周二)收市后,自然人客户SC2011合约的持仓应当为【wéi】0手。
根据《上海国际【jì】能源交易【yì】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12-22(周二)收市后,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SC2011合约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
请会员单位提醒客户管理好持仓,及时做好平仓工作。
二、根据【j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xì】则》第八条规定,不能交付或者接受能源中心规定发票的客户不得参与原油期货交割。
请会员单位向客户提示相关规则,了解客户的交割资质和能力,向不能或者无意向参与实物交割的客户提示临近交割月的流动性【xìng】风险。对于需要参与交割的客户,请期货公司会员提示客户在标【biāo】准仓单管理系统完成开户,买入交割的客户准备好货款,卖出【chū】交割的客户准备好标准仓单。
三、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指定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客户提交大户持仓报告或者其他说明【míng】材料。
请会员单位实时了解掌握客户持仓意图,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规则,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SC2011合约平稳顺利交割。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2-22